解说电影文案应该怎么写才好,林凌:必须保卫谷阿莫们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林凌】

2018年1月3日,B站的著名up主“木鱼水心”在他的“木鱼微剧场”栏目上传了一个时长达50多分钟的视频,借助苏联1966年版的电影画面,较全面地讲解了托尔斯泰的原著《战争与和平》。令人惊讶的是,不到20天时间,视频在B站的点击就达38万,8541人收藏了该视频,获得5205条弹幕和2126条评论。

在B站上,木鱼水心解说的《战争与和平》点击数现在已达到59.8万

木鱼水心在视频中表示,“鉴于影视语言与文学之间的距离,电影其实穷尽所能也无法完全表达出书中思想。原著中深刻极尽的思考,经过了大量时间与精力的磋磨,是值得敬佩的伟大作品。”[1]

作为一个自媒体从业者,木鱼水心擅长制作短视频影评,由于讲解文案清晰流畅,专业度较高,声线柔顺,态度温和而备受网民追捧,仅在B站就拥有超138万粉丝。

这些年以来,做短视频影评的自媒体从业者多不胜数,他们从最早的“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开始,发展出各种不同的影评风格和讲述方式,吸引了大量的关注和粉丝。其中比较有特色,也是做得比较成功的有“谷阿莫”(B站粉丝数196.4万)、“阅后即瞎”(114.1万)、Lexburner(276.1万)、“刘哔电影”(63.5万)、“电影最TOP”(75.2万)、“奥雷”(28万)、“蔡老板家的长工”(30.4万)、“俗哥看电影”(47.4万)、“刘老师说电影”(36.2万)等,这里还不包括更早期的影评人,即往往不复述电影,而是更纯粹或者说更学院派一点的影评,比如“龙斌大话电影”(16.7万),或者是更庞大产品下的一个分支,比如“暴走看啥片儿”(暴走漫画这一账号的粉丝数为337万)。

已有研究者将这些短视频影评称为“速食电影”[2],它们风格迥异,粉丝众多。比如谷阿莫对一部电影的解构往往是最彻底的,电影内的人物一律称为“男主角”、“女主角”、“大魔王”等,将剧情简化为最直白的梗概,在这方面颇有一点文学批评理论中“原型批评”的意思,他并不在意讲述的是好电影与烂电影,唯一的区别可能在于对剧情不自洽或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会展开更无情的嘲讽,观众的快感也主要来自于谷阿莫本人的吐槽。

而“阅后即瞎”则更类似于将电影进行重新配音,对视频文案的要求可能是同行中最高的,“电影最TOP”则是更多利用“史上最……”或者“十大……”这样的标题和结构。

随着竞争的激烈,这些影评人也开始细分垂直领域,有一些会专注做恐怖片,另一些专注于做美剧或者日剧,还有专门评价动画作品的。就这些产品在全平台广泛的受欢迎程度而言,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兴起可以说已经构成一个文化事件,甚至还延伸成为法律事件,谷阿莫就被三家影视公司、平台诉侵犯著作权,不过一般而言,“速食电影”兴起的意义和可能性尚没引起太多研究者关注。

我们之所以选取B站的数据,是因为B站在互联网行业内还是相对享有较好的数据不造假的口碑。考虑到木鱼水心在全平台推送中均有不错的影响力,这一段时间以来,通过这一视频来接触、了解托尔斯泰原著的人数肯定更多。这些数据本身是非常惊人的,因为无论是以托尔斯泰的原著作为主题,还是50多分钟的时长,亦或者全程并无插科打诨,而是极其认真的讲述,都与我们所熟悉的互联网时代碎片化、无深度阅读的一般认识相违背。

如果说早期“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大热还容易理解,为什么这个形式及其衍生非但没令人腻味,至今还越来越受欢迎?制成视频的时长也越来越久(除了单个视频时间更长解说电影文案应该怎么写才好,还有一集美剧一个视频讲解的模式)?为什么网民愿意甚至改变自己的阅读习惯来追捧“速食电影”?

实际上,对这些“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不满几乎从一开始就出现在互联网上了。一般而言,如下的意见比较常见。首先,“速食电影”是以一种错误的态度对待电影,它迎合了快节奏生活方式下的快餐阅读文化,而电影是艺术品,是无法以这种方式复述的,恰恰在这种复述中,电影最精华的部分被舍弃了,而已经被剧透的观众也无法耐心体会电影了。

其次,是这些短视频代替了人们的独立思考,影评不再是帮助人们打开进入电影复杂性的切口,而是一系列抽象的赞美或者贬低,使人们先入为主地形成偏见解说电影文案应该怎么写才好,并利用从众心理推波助澜。

再有就是指责视频中的影评不够专业,当然,这反而主要指向了更希望体现自身专业性的一些影评人,比较常见的,一种是针对文案的不专业或者事实性错误,比如说在评选“十大XX电影”却遗漏了重要的影片;另一种则是针对电影制作的技法分析,认为在镜头语言、视听、结构、布局、灯光等方面,这些影评往往专业水平很糟糕,容易误导受众。

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批评也很值得重视,比如由于过分重视短视频的点击量而导致的低俗和千篇一律,或者出于商业目的无法对影片做公允的评价,以及是否侵犯版权等等。

这一类产品持续性的热度也引起了官方的注意。3月22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针对当下部分网络视听节目非法抓取、剪拼改编的行为,以及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其中的核心是,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