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解说电影赚钱,靠“搬运”月入20万,抖音上的影视剪辑号,赚钱的路子有多野?

第一种也算是卖课,手把手教你做影视号剪辑。博主每天都在朋友圈晒徒弟粉丝破10W+、上热门,有不懂就随时在微信上沟通;

第二种和果酱妹之前说过的视频号变现方式差不多,也是放上一小段视频,想看完整视频就去公众号/微博/别的地方,看广告或充值。

4、卖号

猪养肥了,就要磨刀霍霍了。小七在小红书和视频号都做着影视号,她目前通过影视号得到的收入已经有五位数,在视频号上已经有几个影视视频过千万。她表示等粉丝涨到一定基数后,也会考虑卖号或转类型。

目前也已经有十分成熟的卖号平台,标明粉丝、获赞等账号状况,而且明码标价。

说到这里,可能有的朋友已经心动了,但影视剪辑就真的没有风险吗?

现在用户和传媒公司的版权意识增强,大号被告版权侵权的新闻也是有耳闻。版权,也是影视号绕不开的问题。

1、平台搬运限制

小七跟果酱妹表示,部分平台对搬运视频会有一定的限制。“在视频号上,如果直接搬运视频的话抖音解说电影赚钱,就算不被举报流量也不好。一旦被举报,系统会直接删除该条视频或限制视频的传播。”

而小红书则会通知博主该条视频违规(疑似搬运),该条内容被限制传播;除了限制传播外,抖音还会对账号处以“减少作品推荐/账号、视频搜索权重降低”等等处罚。

只是平台有张良计,内容创作者也有过墙梯。平台限制搬运,内容创作者便对片段去原声、加BGM,补关键帧、混剪、转码去重、换号养号。平台和创作者之间,便开始了“游击战”。

2、传媒公司提告侵权

版权所有方看到自己的作品被免费商用,他们也不答应。影视号在提方平台的限制外,还有来自传媒公司的“律师函警告”。

2017-2018年,影视解说大V“谷阿莫”就曾被影音平台“KKTV”、电影公司“又水整合”、迪士尼、得利影业、车库娱乐等五家公司提告侵权,被告的影片基本上是当时正在上映、当地还未上映或者是后期DVD未发行的营利性作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在2018年3月下发的通知表示:

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但《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又规定: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影视剪辑视频就这样在“违法的边缘徘徊”,版权所有方觉得内容创作者侵犯了他的版权;内容创作者认为自己是“二次创作”,视频内的剪辑属于“适当引用”。

版权方一方面想要影视剪辑类视频为作品带来的流量抖音解说电影赚钱,另一方面又不想损害自己的利益,提告与否的决定权掌握版权方手上,部分影视号被传媒公司“盈利性维权”的问题也渐渐浮现。

影视剪辑类视频既满足了用户对影视作品高光内容的需求,某种程度上又能给影视作品带来流量,存在即合理,影视剪辑类视频并不是完全不可取,优秀的影视解说和混剪视频也深受用户欢迎。只是,影视剪辑类视频处于行业规范过程中的阵痛期,只要做好平衡和规范,未必不是一个三方受益的事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小七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