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视频剪辑自媒体,自媒体剪辑电影或电视剧,属于侵权吗?

现在自媒体是新兴行业,门槛低,基本上每个人都可以做。网上有着大量的混剪视频,网络解说视频,针对这一情况,自媒体人未经视频版权方授权就擅自剪辑是侵权行为。

举一个例子

迪士尼告谷阿莫侵权

经常看视频解说的人相信对谷阿莫并不陌生,他的“X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在网上走红。他将剪辑好的视频,通过视频解说的形式传播到各平台,赚取流量,还在解说视频中植入广告属于商用,侵犯了迪士尼的利益。

1、谷阿莫在讲解视频按照自己的理解重新介绍电影故事情节,严重一点,就可能歪曲情节,这是很容易触及版权的。

2、有些电影还未上映,谷阿莫就讲解完了电影视频剪辑自媒体,虽然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的流量,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版权方利益。

3、迪士尼是全球比较注重版权的大公司,一些谷阿莫讲解的视频在YouTube上出现,一个拥有上百万的粉丝怎能不引起版权方的注意。

2019年7月底谷阿莫遭到了迪斯尼等5家影视公司控告侵权,现在还在调节当中,(应该是要赔偿的)你若有兴趣可以查一下新闻了解一下。

信息网络传播权

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呢?就是作者通过互联网等媒介传播作品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谷阿莫未取得版权方许可的情况下,传播了他们的作品电影视频剪辑自媒体,所以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那么二次创作之后传播也是侵权吗?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有这样一处说明,为了介绍说明一个作品的某个问题,可以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而谷阿莫这样做为了赚取流量,让观众获得主要片段的需求,损害了版权方合法利益,这种情况不属于“适当引用”,侵犯了片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